飞马国际:为子公司大同富乔提供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176,610,048元的连带责任保证
金融界10月13日消息,飞马国际公告,公司与子公司大同富乔垃圾焚烧发电有限公司及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同意为大同富乔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该担保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 176,610,048 元币富pro。此次担保在公司2023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截至公告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实际担保总余额(本金)为 19,610.8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73.62%,该等担保全部系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不存在新增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情况或涉及担保诉讼情况等。
来源:金融界AI电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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