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论文署名又见新规定!

Connor 火币交易所 2023-04-05 64 0

近年来,学术期刊论文作者署名矛盾纠纷不断外汇新规定。有实际贡献者不满权利的威胁,也有默认潜规则“荣誉作者”频现。学术期刊论文作者署名急需一个规范性的文件做标准、规则和准绳。

为了规范学术论文署名,加强科研诚信和学术伦理建设外汇新规定。近日,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简称中信所)和Wiley出版集团组建了中外专业团队,经过广泛地调研与探讨,共同撰写和发布《负责任署名——学术期刊论文作者署名指引》(蓝皮书)。

《蓝皮书》对学术期刊论文出版各个环节中所涉及的主要概念和角色进行了详细地梳理和清晰地定义,并且为作者、编辑、出版机构、学术管理机构等相关主体介绍了在学术期刊论文准备、写作、投稿、评审、出版、传播各环节应该履行的最佳行为实践,提供了详尽、规范的署名指导,凝练共识外汇新规定。希望能够通过蓝皮书中的内容,促进科研群体在学术论文署名方面的规范化建设。

论文署名不当的情况外汇新规定,包括但不限于

将对论文所涉及的研究有实质性贡献的人排除在作者名单外外汇新规定

未对论文所涉及的研究有实质性贡献的人在论文中署名外汇新规定

未经他人同意擅自将其列入作者名单外汇新规定

作者排序与其对论文的实际贡献不符外汇新规定

提供虚假的作者职称、单位、学历、研究经历等信息外汇新规定

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也称“通信作者”)数量过多外汇新规定

混淆致谢和署名等外汇新规定

《蓝皮书》部分内容展示

署名权

署名权(Right to Claim Authorship)是学术论文的撰写者和实际贡献者所拥有的道德与法律权利,获得署名权体现学术共同体对论文作者身份的认可外汇新规定。论文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对于作者利用职务期间其所服务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条件所形成的论文,作者个人享有署名权。

除了用自然人身份署名外,也可以用团体作者形式署名,包括合作团队署名、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署名等外汇新规定。发表学术论文署名时,作者不应使用笔名、昵称、缩写形式、虚构名等非正式署名方式。

署名顺序和第一作者

在容易产生问题的署名顺序和第一作者这一方面外汇新规定,《蓝皮书》是这样规定的:

作者署名顺序排列的依据:

第一选择:按作者的贡献从大到小依次排序外汇新规定,适用于绝大多数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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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选择:按作者姓名的拼音字母顺序,仅适用于特定领域的期刊外汇新规定。这些期刊有长期沿用的按姓名排序的署名政策,且出版单位已经充分向作者和读者明示。论文署名采用作者姓名排序时,必须要在论文内容或标注中声明所有作者的分工和贡献。

第一作者

第一作者(First Author)是指论文署名行中排序在第一位的研究人员外汇新规定。通常情况下(作者署名顺序排列的第一选择)以作者贡献大小排序,第一作者的身份代表其是对学术论文贡献最大的人。

担任第一作者需要具备的条件包括:

关键学术创意和创新研究思路的提出者、核心成果的发现者;

或分担研究工作任务最多的作者;

或承担起草、撰写、修改论文工作量最多的作者外汇新规定。相对于其他作者角色,第一作者承担以下附加责任:

对论文整体结构和内容的解释;

对学术创意和科研思路设计的解释;

对论文文字表达和图表等内容的解释外汇新规定

同时,《蓝皮书》建议谨慎使用“同等贡献”“共同第一作者” “并列 第一作者”等类似表述外汇新规定

更多论文署名内容请见《负责任署名——学术期刊论文作者署名指引》(蓝皮书)全文外汇新规定

《负责任署名——学术期刊论文作者署名指引》(蓝皮书)是希望能够引导出版界、科学界和科技管理部门就作者署名相关概念和行为规范化的问题能进一步形成共识,但具体各个不同机构不同时期发布的作者署名相关规范性文件不同,各位学者可以结合自身所在学术单位参考使用外汇新规定

本文来源: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和Wiley出版集团,仅用作学术分享外汇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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